山东的陪产假是不少于十五日。
这是根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所规定的,该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除了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可以增加六十日的产假,而配偶享受的陪产假不少于十五日。
陪产假从哪天开始算?
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大致的原则是一般在预产期前后休,但具体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从开始申请陪产假的那一天,遇法定假期不顺延。最合理的是从生孩子的第一天开始算,因为一般女人生孩子最难过的是最初的一周,所以这一周特别需要人照顾。具体陪产假天数和待遇需要参考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和单位的具体规定。
综上所述:每个地区规定的陪产假天数都有所不同。休假期间一般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同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一般至少包括结婚证和医院的产检证明等。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