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两年后不会自动离婚,只能通过协议或起诉离婚。根据《民法典》,感情破裂且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可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并提供两年分居证据。此外,诉前调解是可选的程序,不强制,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经过调解。调解机关可以针对当事人的矛盾提供有效解决方案,改善夫妻关系,防止轻率离婚或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法律分析
一、夫妻分居两年后是不是会自动离婚
1、夫妻分居两年不会自动离婚,离婚只能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或者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才会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分居两年还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1、既然分居那么长的时间,在上是属于离婚事实的,如果是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起诉的,一般的话只要是有分居在两年的证据都是会同意的。
2、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
3、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婚姻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先经过诉讼外的调解程序,经过哪个机关调解。诉讼外调解不影响婚姻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所以对诉讼外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对婚姻当事人进行强迫调解。
4、由于有关部门对婚姻双方当事人及其矛盾都有一定了解,可以做到对症下药,在实践中对及时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家庭纠纷,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起着积极作用。而且在诉讼外调解中“有关机关”不是裁判机关,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性不强,可以做到不进一步伤害夫妻感情、改善夫妻关系、消除对立情绪,所以易为当事人接受,它有效防止了当事人轻率离婚,或者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结语
夫妻分居两年并不会自动离婚,离婚只能是夫妻双方协议或一方向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规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夫妻可获准离婚。对于分居两年且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一方可以起诉并提供分居证据,通常会予以支持。此外,诉前调解是可选的程序,但对于解决婚姻纠纷、改善夫妻关系起着积极作用。因此,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进行诉前调解,但需遵循自愿和合法原则,不得强迫调解。诉前调解有助于防止轻率离婚,促进夫妻达成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