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权必须在婚姻存续期间形成且合法,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债权债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并且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分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
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
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
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
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拓展延伸
夫妻一方的债权如何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
夫妻一方的债权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夫妻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然而,如果其中一方拥有个人债权,这可能会对财产分配产生影响。如果债权是婚前形成的,且没有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债权通常不会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然而,如果债权是婚后形成的,且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这可能包括将债权纳入夫妻共同财产中进行平分,或者根据债权的性质和金额进行合理的分配。因此,夫妻一方的债权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具有重要的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处理。
结语
夫妻共同债权具有明确的法律特征,仅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且合法的债权,并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系列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六十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