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无需强制婚前检查,但医学上认为婚检对新人有好处。离婚需到对方户口所在地起诉,若双方离开住所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管辖。离婚程序包括递交诉讼材料、审查受理、调解、开庭审理和最终判决。
法律分析
一、结婚登记必须要去婚检吗
1、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结婚登记前必须做婚前检查,但从医学的角度上来分析,婚检对于新人而言,还是有一定的好处,有存在的必要性。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二、离婚必须去户口地吗
一般情况下,需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起诉离婚。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
1、原告(提出离婚的一方)向递交离婚诉讼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3、经审查,如果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则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5、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离婚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6、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抚养。
结语
婚前检查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但从医学角度分析,对新人仍有必要。离婚起诉需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原告需递交离婚诉讼状及证据,审查后决定受理与否。如调解不成,将进行开庭审理并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