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刑罚权,产生于抑制社会越轨行为维护正常统治秩序的国家基本职能。刑事诉讼,不是单纯寻求个体权益的救济,而是为了公正的处罚和有效的矫正,从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刑事诉讼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否处以刑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的问题。这一特征使它在诉讼形式及程序上与其他诉讼相比有着重大区别。
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因此,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关系密切,学习刑事诉讼法必须对刑法有所了解。
一、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的执行
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的判决由人民执行。第一审判决宣判后,并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无罪和免除刑罚判决一经宣判,就应该释放在押被告人。这主要是由于羁押被告人的理由已不复存在。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告人采取羁押这种强制措施,目的在于被告人逃避审判或者继续危害社会。人民判处被告人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罚,是以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虽构成犯罪,但依刑法的规定免除刑事处罚为前提。在这种前提下,对被告人继续羁押已丧失法律根据和条件,若继续羁押就会侵犯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因此,诉讼当事人是否上诉或抗诉,都不影响人民立即释放被告人。而且对被告人采取了其他强制措施的,也应依法撤销。如果被告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判决上诉,或人民抗诉,第二审人民对被告人该判刑罚,则再按二审判决执行。这一法律规定,是为了使被告人能够及时恢复人身自由和名誉,避免造成不良后果。
另外,在执行无罪判决后,人民应当做好被告人的善后工作,及时恢复无罪公民的名誉,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简述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的区别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为了追究犯罪嫌疑、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并判处刑罚的案件。民事案件是指人民为了解决平等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依据法律对纠纷进行裁判的案件。二者的性质不同:民事案件主要是处理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而刑事案件则是惩处危害社会、触犯刑律的罪犯使其应当受到刑罚处罚。二者依据的实体法不同:民事案件依据的是民法典,刑事案件依据的是刑法。二者的程序不同:民事案件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法律的规定。二者的启动方式不同:民事案件实行不告不理,需要当事人到起诉,才能进行相关程序。刑事案件一般有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公检机关立案侦查。二者的区别还有很多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