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通过,公报、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
第三条 各级应当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是全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室)是本行政区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室)主管本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 各级及县级以上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
(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信息的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