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被检察机关指认犯罪,我如何利用法律规定来抵御指控?

被检察机关指认犯罪,我如何利用法律规定来抵御指控?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被检察机关指认犯罪并不代表被定罪,法律规定了被告人有权利进行辩护和提供证据。被告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犯罪情况选择不同的抵御方式,例如认罪认罚从宽、辩护、申诉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十六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并有权在诉讼中提供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没有犯罪事实和证据,不能确定犯罪的,不能定罪。”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总之,被检察机关指认犯罪并不意味着被告人必然会被定罪,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和提供证据。被告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犯罪情况选择不同的抵御方式,并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公正、合法的审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