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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清算的合伙纠纷诉讼时效法律问题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

合伙财产未清算诉讼时效不适用。原、被告双方未对合伙财产进行清算,即没有明确的付款金额,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最终确认,因此诉讼时效还没有开始起算,原告完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进行清算,分割合伙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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