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申诉期限及向最高人民申诉所需材料的概括:一、民事案件申诉期限为裁判文书生效后6个月内。二、申诉最高人民需提供一审、二审判决书、再审申请书等法律文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和申诉人的身份证明。
法律分析
一、向申诉期限是多长时间
1.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是裁判文书生效后6个月之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根据法律规定,一审民事诉讼程序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裁判。每个阶段又由于情形不同而规定了不同的合理期间。这些规定是判断法官执法过程是否合理的依据。期间的规定包括以下几种:
(一)收到起诉状后,认为符合条件的,7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二)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
(三)收到答辩状起5日内将副本发送原告;
(四)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后,3日内告知当事人;
(五)开庭3日前通知各方当事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
(六)当庭宣判的,10日内发送判决书。
二、向最高人民申诉需要哪些材料
1、一审裁判文书;二审裁判文书;再审申请书;请务必带上裁判文书的原件供核对。
所谓裁判文书,包括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且生效裁判文书的级别必须是省级以上。
最高人民刑事再审应当提交材料及要求
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一审、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富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3、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申诉的,应当富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4、申诉人的身份证明。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是裁判文书生效后6个月之内。根据不同情况,对一审民事诉讼程序规定了各个阶段的合理期间。向最高人民申诉需要提供一审裁判文书、二审裁判文书、再审申请书等法律文书,同时请务必带上裁判文书的原件供核对。此外,还需要提供申诉状、相关证据材料以及申诉人的身份证明。根据以上要求,申诉人可按照规定准备材料并提交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一条 人民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投诉,上级人民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