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适用房的土地出让金的规定如下:1、购买经适房的价格与上市交易时同地段的商品房指导价的差价的70%上交。日前,国土房管局出台补充规定,经济适用房上市要补交3%土地出让金。2、某些特定已购公房上市出售要按当年房改成本价6%扣除价款。【法律依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第十二条 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