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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哪些人可以申请廉租房

来源:化拓教育网

1、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就是说外地的朋友必须取得北京户籍并满5年才能申请廉租房。

2、在申请人为单身的情况下,要求符合晚婚年龄。

3、已经离异的单身申请人要求离异满3年后方能提出申请。

4、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连续一年)。

5、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要求低于6960元、家庭人数为2人的要求年收入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依此类推。

6、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数为1人时要求家庭总资产低于15万元、家庭人数为2人时低于23万元、为3人时低于30万元、4人时低于38万元、家庭总人数5人及以上的要求总资产低于40万元方可申请。

7、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或者转让过房产。

8、被拆迁、有特殊人员、重残人员、有年龄在60岁及以上人员、居住市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的居民。

9、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一、北京廉租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事处或者镇提出书面申请;

(二)事处或者镇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二、北京申请廉租房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户口薄;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5、《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

6、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

①《房屋所有权证》;

②《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7、房屋已拆迁的,需要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8、北京廉租房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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