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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公司清算组的成立情况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3、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行使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通知债权人等等职权。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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