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根据具体产品纳税,税率:(一)纳税人出售或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除其他规定外。(4)纳税人提供加工,维修维修维修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税率调整,由决定。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和应税劳务,应分别计算不同税率的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计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开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五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向买方征收的额为销售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销售额时,必须按外汇市场价格换算成人民币。第七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价格明显低廉,无正当理由,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额为进项税额。允许从销售税额中扣除的进口税额,除本条第三项规定外,限于以下扣除证明书上明确记载的额:(1)销售人员取得的专用上明确记载的额(2)海关取得的完税证明书上明确记载的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