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请一份三方协议不麻烦。如果签了想毁约要与之前的用人单位提出毁约,可能要支付违约金,再到学校学生办重新申请一张,再与新公司签。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最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若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签订三方协议有以下用处:
1、三方协议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合同,签订三方协议能够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签订三方协议能够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违反三方协议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