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一、合并执行时刑期应怎样算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判决书发现漏罪如何处理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原则确定执行的刑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三、管制的期限为多少时间
《刑法》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因此犯罪分子被人民判处管制的,其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对于其中犯罪分子一人犯数罪,被人民数罪并罚的,人民对犯罪分子判处管制的,其期限最高不能超过3年的,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在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执行完毕后,其管制也需要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