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批捕后一般不会出来,但如果决定不起诉,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批捕并不一定构成犯罪,刑事拘留被批捕后移送审查起诉需满足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
法律分析
一、刑事拘留被批捕了还能出来吗?
一般情况下被批捕之后是不会放出来的,批捕说明构成犯罪的可能性很大,批捕的条件是: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二、逮捕嫌疑人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有哪些?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三、批捕后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可以,根据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嫌疑人被批捕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没有任何特殊原因的刑事拘留被批捕了不能出来,如果人民批准逮捕以后办案机关又决定不起诉的,当事人被释放以后可以向人民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案件中如果证据不够充分,不会轻易批捕。不过,在人民还没有出具判决书之前批捕不等于一定构成犯罪。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被刑事拘留并批捕后是不会被释放的。逮捕嫌疑人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包括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是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等。如果批捕后无罪释放,受害人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国家赔偿。被批捕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注意的是,批捕并不等于一定构成犯罪,最终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由人民判决。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核实。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认为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说明理由。
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七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二章 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办理 第三百六十五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应当受刑罚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或者入境后居住地的县级以上机关立案侦查;该外国人未入境的,由被害人居住地的县级以上机关立案侦查;没有被害人或者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犯罪的,由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