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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完成后的理赔期限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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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结束后,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未支付待遇的,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后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了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可中断和暂停。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可提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的仲裁申请。

法律分析

工伤鉴定结束,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未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直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拓展延伸

工伤鉴定完成后,理赔需要多久办理?

一般情况下,工伤鉴定完成后,理赔的办理时间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工伤鉴定结论,并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理赔手续。然而,实际办理时间可能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工伤案件的复杂性、人员调查的耗时等。因此,理赔的具体办理时间还需根据个案具体情况来定。建议您及时与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了解具体的办理进度,以便及时获得您应得的工伤理赔。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鉴定结束后,理赔的办理时间会因个案而异。用人单位应在收到鉴定结论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理赔手续。然而,实际办理时间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建议您及时与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了解具体的办理进度,以确保您能够及时获得应有的工伤理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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