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食品安全法所指的食品安全事故包括

食品安全法所指的食品安全事故包括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主观:

食品安全事故具有的特点是突发性和隐匿性;群发性和散发型;严重性和紧迫性。食品安全事故具体是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法律客观: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等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事故举报,应当立即向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接到报告的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向本级和上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县级和上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上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