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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罪的标准是多少万?

来源:化拓教育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刑法第176条规定的金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况:

(1)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共存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公司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共存款,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共存款对象100万元以上的,公司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共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共存款,给存款人带来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在50万元以上,公司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共存款对于20万元以上的社会损失。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由行为者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事件发生前后返还的金额以作为量刑情节适当考虑。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共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可以立即清除吸收的资金,免除刑事处罚的情节显着轻微,不作为犯罪处理。第五条:个人进行筹资诈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金额大的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金额大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金额特别大。公司进行筹资诈骗,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金额大的金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金额大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金额特别大。集资诈骗的金额按行为者实际诈骗的金额计算,事件发生前返还的金额必须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欺诈活动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费、贿赂、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者为了实施筹资欺诈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了本金没有返还可以折扣本金外,还必须计入欺诈金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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