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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解除需要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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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如果符合法定的补偿情形,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例如单位主动提议与劳动者解约并协商一致的、单位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的、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的等。

一、被辞退怎么赔偿

被辞退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合法辞退的,给与经济补偿金,一般为n+1。合法辞退情形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济裁员等等。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1,n就是经济补偿金,1是一个月代通知金,如果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就要多给一个月工资,如果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就可以不给,只给n。

2、违法辞退的,给与经济赔偿金,一般为2n。违法辞退情形有末位淘汰胜任不了工作;孕期影响工作进度;工伤没法继续工作;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等,只要单位辞退理由没有充足证据证明合法合理,就算违法辞退。经济赔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2n就是2倍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重大过失或过错的,可以不给赔偿。比如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者劳动者因为犯罪等被辞退的,可以不给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以货币方式给予劳动者的补偿。从二者的性质和适用情形来判断,赔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经济补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二者不能同时适用。所谓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

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该主张什么赔偿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二倍。

2、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无过错辞退的,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被私人老板辞退有没有补偿金

私人老板解雇员工有没有赔偿要分情况。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作为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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