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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条件

来源:化拓教育网

交通事故工伤需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此外,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四个必备要素:

(一)属于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二)属于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三)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四)机动车事故。

以上四点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缺一不可。

还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般是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认定工伤

上下班途中受伤,只有部分情况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但是,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时,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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