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转让协议书可以在村民集体成员之间,对外就没有法律效力。
一、宅基地转让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宅基地转让合同的效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般是有效的:
1、宅基地转让已征得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
2、受让方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3、受让方没有宅基地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二、宅基地使用权怎么办理
宅基地使用权办理流程是: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等等。
三、宅基地使用证怎么办
宅基地使用证的办理方法:
1、农村合作化后,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
2、经集体报送县批准后,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
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关于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问题,实践中应注意掌握一个时间界限,即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农村房屋买卖中宅基地使用权均随房转移,无须办理批准手续;但自该《条例》之后,宅基地使用权须经过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