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宅基地被别人确权了,必须由处理,由作出确权决定。只对宅基地侵权纠纷有管辖权,对宅基地确权纠纷没有直接管辖权。
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
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起诉。
一、派出所执法不公怎么办
派出所执法不公处理方法有:
1、可以在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2、直接到提起行政诉讼。
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二、宅基地侵权纠纷的案例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否则,人民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