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借名买房的具体如下:
1、购房者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其购买房屋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证据。主张确认房屋属于或者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的,不予支持;
2、另行向登记人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按照出资性质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以别人名义登记房屋;
3、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的,可以予以支持。否则,出资人只能向对方主张债务关系,出资人只能收回贷款及其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