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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是怎么样的

来源:化拓教育网

根据法律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和折抵的规定是: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特殊情形除外;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一、拘留羁押不算刑期可以吗?

犯罪分子在被判处刑法之前被机关拘留羁押的,一般可折抵相应的刑期。《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在看守所放人以后还算刑期吗?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留滞算刑期吗?

留置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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