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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罪行的判刑期限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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