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吴发[20xx]第321号、吴住规选[20xx]第02号选址意见书、[20xx]第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吴国土资预审[20xx]第9号文件,批准吴起县城南改造建设指挥部实施洛滨路改造工程。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路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确保该项建设工程顺利实施,现通知你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将房屋搬迁腾空,逾期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