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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一定要分居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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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不一定需要分居证明。是判决离婚考虑的要因素就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破裂就判决离婚。如果分居证明可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则可以提交,否则就不用提交。

一、想离婚老公不同意女方可以怎么去处理

想离婚老公不同意的,则女方只能通过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离婚。需要女方向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会立案受理;然后会安排开庭审理。经过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反之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就会判决不准离婚。

起诉之后女方要注意搜集下列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一、对方如果出轨的,可以提供对方出轨被发现写下的保证书等书面材料;对方与小三在一起被抓到拍下的照片或者合法取得的录音、录像资料。

二、如果对方存在家暴行为的,被施暴一方可以提供诊疗记录、验伤证明;其他看到对方施暴的人的证言。

三、如果双方已经因为感情不和分居的,可以提供双方签署的分居协议;一方在外租房的租赁合同、邻居的证言等。

四、如果对方存在等恶习的,可以提供对方因此被处罚的处罚记录。

只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了,才能成功的离婚。

二、分居多久才算离婚?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

无论分居多长时间都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如果坚持离婚,你只能向起诉要求判决离婚。至于是否会判决离婚,取决于你能否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其中关键在于你能否证明存在着因为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2年以上的事实。因为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以上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该判决离婚。否则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对方又坚持不离的,一般是判决不准离婚的。

三、我想离婚,老公死活不同意,怎么办

女方想离婚老公不同意的,女方需要写好起诉状,然后向男方住所地的提起离婚诉讼,如果男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到其经常居住地的起诉。起诉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立案审查。

起诉后女方要注意搜集下列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一、对方如果出轨的,可以提供对方出轨被发现写下的保证书等书面材料;对方与小三在一起被抓到拍下的照片或者合法取得的录音、录像资料。

二、如果对方存在家暴行为的,被施暴一方可以提供诊疗记录、验伤证明;其他看到对方施暴的人的证言。

三、如果双方已经因为感情不和分居的,可以提供双方签署的分居协议;一方在外租房的租赁合同、邻居的证言等。

四、如果对方存在等恶习的,可以提供对方因此被处罚的处罚记录。

如果女方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则不会判决离婚,因为法律规定,审理离婚案件,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由此可知判决离婚的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破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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