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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迁户口男方需要求女方相应手续吗?

来源:化拓教育网

公民因离婚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不需要男方配合。

一、离婚后女方可以立户主吗

离婚后女方可以立户主。可以由女方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女方一人名字的户口本。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对男方有什么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对于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问题的影响,我国法律没有对这方面的明确规定。

三、不离婚女方能迁户口吗

可以迁出。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只要女方有落户地,就可以迁出户口,不需要离婚后再迁出的。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2、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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