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累犯不得缓刑不得假释不得减刑情形

累犯不得缓刑不得假释不得减刑情形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不得减刑的情形有:

1、犯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决定缓刑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的,不得减刑。

2、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

3、对于犯故意杀人、强奸、爆炸、放火等暴力性犯罪的罪犯,人民在判决时可以其减刑。

不得假释的情形有:

1、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分子,如故意杀人、爆炸、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不得假释。

2、对累犯不得假释。

3、对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不得假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