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六级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具体计算方法为:伤残补助金为十六个月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60%,工伤医疗补助金为十八个月本人工资,伤残就业补助金为十六个月本人工资,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法律分析
崇左市六级工伤赔偿项目: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用+其他合理费用。具体计算:
1、伤残补助金:十六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60%;
3、工伤医疗补助金:十八个月本人工资;
4、伤残就业补助金:十六个月本人工资;
5、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拓展延伸
崇左市工伤伤残赔偿如何申请和核定?
崇左市工伤伤残赔偿的申请和核定程序相对较为简单。首先,受伤员工应及时向所在企事业单位报告工伤情况,并填写工伤申报表。单位应立即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工伤鉴定委员会对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核定。核定结果将通知单位和受伤员工,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赔偿发放。受伤员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异议或申请复查。总之,申请和核定工伤伤残赔偿需要及时提交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并遵循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程序。
结语
崇左市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伤残补助金为十六个月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60%,工伤医疗补助金为十八个月本人工资,伤残就业补助金为十六个月本人工资,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申请和核定工伤伤残赔偿相对简单,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工伤情况并填写申报表,单位将提交给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评定和核定。核定结果通知单位和员工,并按程序进行赔偿发放。如有异议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复查。提交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并遵循相关程序是申请和核定工伤伤残赔偿的关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