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在外借钱妻子是否需要偿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在外借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一、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债务该如何认定
离婚时夫妻双方债务的认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从外面借钱,无论是用于赌博还是经营,只要超过两个人正常的日常生活费用,妻子就不用偿还丈夫的债务。
二、办信用卡是否影响妻子的信誉卡?
妻子办理信誉卡还不上,如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支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丈夫也是有偿还责任的。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三、信用卡逾期还能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逾期是否能算夫妻共同债务取决于:
1、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丈夫的借款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妻子不承担还款责任;
3、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那么,妻子也无须承担还款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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