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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欠费补缴后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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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享受生育保险只要符合下面两个条件即可:1、缴纳生育保险累计满1年以上(含补缴),且在参加中;2、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所以欠费后补缴,对生育津贴的申领是没有影响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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