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立遗嘱的注意事项具体是什么?

立遗嘱的注意事项具体是什么?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

立遗嘱应当注意的事项如下:

1、遗嘱的形式,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2、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3、立遗嘱人需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