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转让仅限于本村村民,土地使用证转让手续如下:
一、需要携带的材料
1.转让方持原土地使用证、被转让方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村委会提出申请;
2.申请通过,由乡镇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批准;
3.进行土地登记确权。
二、申请农村土地使用证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3、乡镇审核;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发放土地使用证。
一、农村建房申请流程
农村建房的申请流程:
1、有意愿的村民,要先提出申请并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要去找所在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且盖公章,也是经过了村里的同意;
3、处理的时候村委上报镇进行初市并负责调地工作,之后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的意见;
4、马上就开始到了环节,上报县级机关进行联合审批,由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并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5、建房开工之前先告知镇,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这样才符合规定;
6、房子建好之后,要向县申请竣工验收,来查看是否符合规定;
7、验收合格之后,退还建房用地保证金,也开始准备了;
8、验收合格后还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产权登记并且领取房屋产权证,要注意。
二、农村老宅基地建房需要什么手续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审核后,报县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