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条规定,追诉期限的起算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一般情况下追诉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计算。
(二)犯罪行为处于连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三)犯罪行为处于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四)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一犯罪的追诉期限从后罪的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计算。这里对前罪和后罪是什么犯罪没有限定,无论重罪还是轻罪,前后两罪是否同一罪名,只要再犯新罪,前罪开始计算的追诉期限就中断,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一、刑事案件过了追诉期限
刑事案件如果过了追诉时效将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在人民、机关、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第八十【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机关、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二、刑事案件数罪并罚追诉期限
法律规定: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不满1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