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条件有什么
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条件有:
1、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图,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2、离婚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离婚协议不侵犯国家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4、根据离婚协议办理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的,大陆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的,男女应当到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在异地是否能办理离婚证
在异地不能办理离婚证。夫妻在异地的,应当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其他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不是内地居民可以离婚吗
内地办理离婚的情况如下:
1、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出具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还应出具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出具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的,大陆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的,男女应当到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户口簿和身份证,结婚证,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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