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同居关系虽然不具有法律上的婚姻地位,但双方可以随时自由地解除关系。关于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可以通过向提起诉讼来解决。若想离婚,则需先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将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法律分析
这种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婚姻地位,因此无法受到法律保护。您可以随时自由地解除这种关系,不必担心离婚的问题。关于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您可以向提起诉讼来解决。如果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会告知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如果不补办的话,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拓展延伸
没有结婚证的离婚手续办理方法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没有结婚证的离婚手续办理方法是在三十日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申请。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规定,离婚协议书自双方签字后三十日内生效。因此,在三十日内,双方需要签字确认离婚协议书,离婚即刻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如有恶意诉讼、损害国家利益或他人利益的行为,法律将予以制裁。另外,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还是母方直接抚养,对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律规定,子女由母方先行支付首付,父方后续支付。
结语
这段话强调了非婚关系的法律地位和解决财产争议、孩子抚养问题的途径。如果符合结婚登记条件,应补办结婚登记,否则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因此,建议双方应积极解决相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