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务犯罪中,如何区分过失和故意?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
在职务犯罪中,过失和故意是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需要我们进行区分。过失是指因疏忽、粗心或不谨慎等原因而造成的违法行为,其主观上没有故意或明显过错;而故意则是指明知或应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违法后果,但仍然坚持实施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二条 具有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处以相应的刑罚。
第十三条 犯罪分为故意犯和过失犯。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过失犯罪:
(一)违反国家规定的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的消防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火灾或者其他严重事故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三条 犯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故意犯罪:
(一)预备犯罪,即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没有完成的;
(二)共同犯罪,即数人共同实施犯罪的;
(三)犯罪后逃逸,被追诉时又犯罪的;
(四)犯罪时有自首、积极赔偿或者其他情节,可以认定为故意犯罪的。
综上所述,区分过失和故意犯罪需要看犯罪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后果,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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