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在出现下列情况时不予核准:
1、企业名称与被撤销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2、企业名称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企业名称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
(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社会公共秩序;
(三)使用或者变相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群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和;
(四)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名称及其通用简称、特定称谓;
(五)含有淫秽、色情、、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六)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七)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
(八)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
(九)法律、行规以及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