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管辖权异议
诉讼当事人(仅限于原告与被告)如果认为受诉法院对于本案没有管辖权的话,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内向受诉人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如果受诉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确实没有管辖权的话,受诉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如果受诉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仍认为自己有管辖权的话,可以驳回当事人的异议申请。当事人对于受诉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申请,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一、离婚案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被告不在国内、下落不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离婚纠纷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1、提出异议的主体是本案的当事人;
2、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当事人对第二审民事案件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即在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15日内提出。
4、当事人在离婚案件中提出管辖权异议后,人民法院应进行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裁定驳回异议。裁定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10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上诉被驳回的,受诉人民法院应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申请管辖权异议,需要提交相关的认为不属于受理法院管辖的证据证明,包括经常居住地的暂住证,居委会的证明,派出所的相关证明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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