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后,保证金无法返还,应该首先联系取保时的机关或人民,要求寻求帮助。如果机关或未能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投诉。此外,如果取保时没有签署与保证金相关的协议或者协议内容不合理,监护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保证金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取保候审决定期满,应当解除取保措施,并返还取保时作出的保证金或者押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意愿等因素,约定合同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的,人民应当根据涉及的财产价值,决定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方式;人民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依法作出裁定并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保全期限届满后,未经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意,人民不得加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