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应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管辖起诉,或者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起诉。
一、离婚诉讼一般有什么管辖误区
离婚诉讼一般有以下管辖误区:起诉离婚是去户口所在地的人民起诉;诉讼离婚是去民政局等。起诉离婚是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起诉。
二、别人欠钱不还可不可以起诉吗
别人欠钱不还可以起诉。可以持起诉状到对方住所地起诉,对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起诉。起诉判决后对方还不还钱的,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起诉是去具有管辖权的人民立案庭立案登记,向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同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三、能在原告起诉地起诉离婚吗
在以下情况,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起诉离婚: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4、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管辖。
5、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