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职一级是什么级别?
一级文职干部相当于中将军衔。文职干部不授军衔,但为了与军官军衔有相对应的等级,设置了文职干部的级别(特级、1级、2级、3级、4级、5级、6级、7级、8级、9级)
特级文职干部相当于上将军衔
1级文职干部相当于中将军衔
2级文职干部相当于少将军衔
4级文职干部相当于上校军衔
5级文职干部相当于中校军衔
6级文职干部相当于少校军衔
7级文职干部相当于上尉军衔
8级文职干部相当于中尉军衔
9级文职干部相当于少尉军衔
文职人员待遇: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基本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军队服务津贴(区分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岗位等级分别设置津贴标准)
特殊津贴补贴:特殊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初中高级职称待遇不同),特殊人才津贴,特殊任务津贴。
奖励工资:当年工作时间超过半年以上,奖金工资标准为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当年工作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奖励工资标准为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二分之一。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的,按照奖励工资标准的全额发放;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按照奖励工资标准的 80%发放;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不予发放。
文职人员的岗位等级有哪些: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分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其中,一级至四级为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至七级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至十级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非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高到低设一级职员至十级职员岗位。
非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分别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的相应职务等级相对应。
二、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其岗位等级为:
(一)聘用到正高级岗位的,确定为四级;
(二)聘用到副高级岗位的,确定为七级;
(三)聘用到中级岗位的,确定为十级;
法律依据:
《文职人员级别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条 军队对文职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第十一条 第五款非因法定事由、未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低岗位等级、辞退、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等;
第十五条 文职人员的岗位等级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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