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具体后果如下:
1、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会被公布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
2、乘坐交通工具如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
3、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如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等
4、贷款买房买车或租赁高档写字楼、公寓等
5、不能旅游度假或担任公司高管等重要职务
6、子女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
7、不能购买高额保费的保险理财产品等
8、相关企业经营受限
9、其它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进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后果极为严重。一份名单,了失信者的“自由”,让失信者不得不掂量失信违法的成本。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当事人需履行法律义务,并到办理结案事项,才能取消失信惩戒。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