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本身就是违法犯罪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则可以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一、网络上怎么举报?
(一)可以通过下面途径举报:
1、直接前往当地机关或者通过信函等方式向当地机关举报,也可以直接拨打110或者当地报警电话举报。
2、向网安局的“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提交举报内容。
(二)举报时需要提供的信息
1、如果是网站,请提供网站网址;如果是微信群或者QQ群,请提供群的号码或名称,同时也请提供群管理员的账号;如果是游戏类,请提供参赌人员的游戏账号、QQ号码或者微信账号等。
2、最好能够提供具体行为的截图及简单的情况描述。
二、网络怎样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明知是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网络罪的规定处罚:
(一)为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二)为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三)为10个以上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但是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一)收到行政主管机关书面等方式的告知后,仍然实施上述行为的;
(二)为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软件开发、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明显异常的;
(三)在执法人员调查时,通过销毁、修改数据、账本等方式故意规避调查或者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
(四)其他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的。如果有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但是不影响对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定的,可以依法对已到案者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开设赌场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以上就是律师为您梳理的相关的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