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所需资料:董事会决议原件三份;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原件二份;负责人简历以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彩色两寸照两张;营运资金拨款证明原件三份;母公司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母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其授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名单。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可以用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可自由兑换货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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