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需要提供信息如下:
1、开普通,要对方名称、跟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
2、开具要对方单位的全称,单位地址及电话,银行基本户账号、开户行,税务登记号等。
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单位给个人开具普通,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
结转成本的账务处理是,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领购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