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与公司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岗位,若员工不同意调岗,公司需赔偿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无法从事原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胜任,以及劳动合同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履行且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
法律分析
部门撤销后,员工可与公司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如岗位。但员工不同意调岗的,公司需要赔偿,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拓展延伸
企业在岗位撤销后是否有权利拒绝员工的调岗请求?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在岗位撤销后是否有权利拒绝员工的调岗请求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调岗请求符合合理的业务需要和员工的合同约定,且不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应该积极考虑并尽量满足员工的调岗请求,以保障员工的就业权益。然而,如果调岗请求涉及到不合理的安排、违反合同约定或劳动法规定的情况,企业有权拒绝员工的调岗请求。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企业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合法权益,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确保公平、合法的处理结果。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在岗位撤销后是否有权利拒绝员工的调岗请求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调岗请求符合合理的业务需要和员工的合同约定,且不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应该积极考虑并尽量满足员工的调岗请求,以保障员工的就业权益。然而,如果调岗请求涉及到不合理的安排、违反合同约定或劳动法规定的情况,企业有权拒绝员工的调岗请求。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企业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合法权益,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确保公平、合法的处理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