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离婚的程序包括起诉阶段、答辩阶段和开庭审理阶段,原告向起诉离婚并提交相关证据,审查后决定受理或退回文件,被告需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辩,否则将照常审理并作出判决,开庭审理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确认当事利义务。
法律分析
申请强制离婚的程序如下:
1、到人民起诉离婚。(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原告向人民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拓展延伸
强制离婚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强制离婚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当一方配偶无法忍受婚姻关系的继续存在时,可以向提出强制离婚申请。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强制离婚的条件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有害嗜好、重大疾病等。申请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申请人需向当地人民提交书面申请,附上相关证据;其次,将受理申请,并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将组织庭审,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辩论;最后,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决定是否支持强制离婚。需要注意的是,强制离婚是一项严肃的法律程序,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才能获得的支持。
结语
强制离婚程序包括起诉、答辩和开庭审理三个阶段。申请人需向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受理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律要求,立案并送达被告,被告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答辩。如被告未答辩,将照常审理并作出判决。开庭审理阶段是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将审查证据、查明案情、确认当事利义务。强制离婚是在特定情况下,当一方无法忍受婚姻关系时,向提出的申请。根据婚姻法规定,条件包括重婚、家暴、虐待、遗弃、有害嗜好、重大疾病等。申请程序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才能获得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